生产勘探施工管理

小明子 知识技术 1000 0

(1)施工与设计的关系。生产勘探施工应在设计完成并经审批后始得组织进行,凡未经设计及未按规定审批权限审批同意的设计(包括补充设计),不得组织施工。已审批同意执行的设计亦不得随意修改。(2)施工的准备。生产勘探施工前,设计人员应向负责施工管理的地测人员交代设计任务和方案。地测人员亦须实地了解施工地段地质构造、矿体和影响施工的各种地质问题。设计人员还须向组织施工的工程技术单位交代设计规定任务,规定的施工工程种类、数量、方向、技术规格与要求,施工应达到的目的和期限。为保证施工按设计科学地组织实施,应事先编制施工进度图、表。

(3)施工中的管理。各类工程在测量人员开门给点后即进入施工过程。工程施工中,施工技术管理和地质人员应不断观察、了解和检查工程施工情况,及时测量、编录和取样,不断收集整理所取得的各类地质技术资料,,分析研究和总结有关规律,指导工程顺利施工。施工中如遇到现场难以解决的问题,应及时提出和研究解决;遇到地质、技术条件有意想不到的变化而必须修改设计时,应及时研究提出修改意见,按规定权限报请上级审批后予以修改。

(4)施工的验收。生产勘探工程施工中,每月或定期对所完成工程或工作进行验收。每项工程结束或达到目的后,对工程单体进行验收。全部设计工程施工结束或达到目的后,应组织全面的竣工验收。单工程验收的主要内容是工程的质量、数量,是否按设计规定要求完成。生产勘探工作全面验收的主要内容是各项工程的种类、质量、数量及所有技术经济指标,施工是否按设计全面完成,是否达到规定目的要求。

各项工程、工作及生产勘探全面验收完毕后,均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做书面报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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