竖井开拓注意事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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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主、副井尽可能布置在矿体中间厚大部位的下盘,采用集中布置。在主、副井之间布置井下破碎系统时,主、副井间距不小于 50m。

(2)提升竖井作为安全出口时必须设有提升设备和梯子,梯子和梯子间平台等构件要有足够的强度并要考虑防锈蚀措施。梯子间的设置,必须符合《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》的规定。

(3)位于地震区的竖井,当井深超过300m时,每隔200m左右应在井筒附近设一休息室(酮),并与梯子间平台相通。当设计地震烈度为8~9度时,处于表土段的井简直至基岩内5m,必须用双层钢筋混凝土作井颈;靠近井口的各种预留酮口(压气管酮、水管碉、通信阐)应尽量错开布置,避免在同一水平截面或竖直面内将井璧削弱过多,必要时井壁需进行加固。

(4)井筒有淋水时,马头门以上1~2m 处须设集水圈。

(5)深井地温随深度的增加而增高,必须采取降温措施,井筒断面应考虑制冷管道的敷设和增加备用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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